韩能热力焊材一级库管理规定
河南韩能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0-08-24 浏览:
韩能热力焊材一级库管理规定:
9.1.各种焊接材料必需经检验合格,接到焊材检验入库通知单后方可入库.未经验收合格的焊材,一级库保管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,应堆放在待检区域或放置“待检”标牌予以区分。验收合格的焊材入库后应分类按批存放,并挂有明显标记。
9.2焊材存放应存放在架子上应距地面300mm,离墙壁300mm以上。
9.3焊接材料应妥善保管,焊材、级库房应干燥通风,且应配备除湿机、干湿温度计、焊材存放架。室内温度5-35℃,相对湿度应不大于60%。
9.4焊材一级库负责向二级库发放焊材,并记录好实发的焊材编号、数量、规格、牌号等。
9.5焊接材料保管中应随时注意观察焊材有无受潮、锈蚀、包装破损等,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。在未做出处理决定前,不得发放。入库的焊材按先后顺序严格堆放,做到先入库先发放。
9.6焊条存放超过质保期的,不得用于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。
9.7.焊材一级库保管员应每天记录库房的湿度、温度,当湿度可能超过要求准许值时应提前开启除湿机。
9.8.焊丝破捆发放后,剩余的应立即移植标签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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