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能热力制造许可证的使用和管理
河南韩能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0-10-26 浏览:
韩能热力制造许可证的使用和管理:
5.制造许可证的使用:
经质量控制部检查后,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的产品,需在压力容器明显部位装设产品铭牌和注册铭牌。产品铭牌和注册铭牌应符合《固容规》4.1.5的要求。
供用户的出厂技术资料应有制造许可证复印件。
公司驻外经营销售机构应有制造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供顾客查看。
6.制造许可证的管理:
6.1.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,不得涂改,伪造,凡遇到有关部门查验时,应积极配合,主动提供交验许可证。
6.2.制造许可证不得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、典当,更不得制造、销售超出许可级别的产品。
6.3.产品宣传不得夸大制造许可范围。
7.本程序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主要有:
(1)QI02-23-00执行特种设备许可管理制度
(2)QR02-23-00特种设备许可证使用登记表